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7,74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2.推展司法業務電腦化,加強資訊管理與運用。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7預算 |
|---|---|---|---|---|---|---|
| 03 |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15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52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187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53千元。 3.資訊服務費1,44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60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7.物品3,803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856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579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16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4 1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110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855千元。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70千元。 (8)與民有約宣導經費200千元。 (9)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0千元。 (10)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96千元。 (11)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85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328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43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5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262千元。 (5)建物結構耐震評估及安全鑑定經費303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68千元,係民事執行處大 樓二、三樓廁所整建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39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127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24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88千 元。 11.國內旅費62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605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4千元。 |
12,156,000 | |||
| 0200 | 業務費 | 12,156,000 | ||||
| 0201 | 教育訓練費 | 50,000 | ||||
| 0203 | 通訊費 | 252,000 | ||||
| 0215 | 資訊服務費 | 1,440,000 | ||||
| 0231 | 保險費 | 7,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6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83,000 | ||||
| 0271 | 物品 | 3,803,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485,000 | ||||
| 0282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368,000 | ||||
| 0284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239,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62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