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6,96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21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3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0千元。
2.通訊費159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128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1千元。
3.資訊服務費1,08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0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62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5千元。
7.物品4,062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332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66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2,636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1
  4千元。
(5)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20
  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330千元。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8)與民有約活動經費140千元。
(9)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35千元。
(10)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268千元。
(11)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1,742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253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22千元。
(3)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167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38千元,係南投簡易庭院
 區環境改善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3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565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19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50千
  元。
11.國內旅費13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0,212,000 13,408,000 -3,196,000 -23.84%
0200 業務費 10,212,000 13,408,000 -3,196,000 -23.84%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59,000 159,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1,080,000 1,080,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3,000 3,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408,000 408,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7,000 174,000 23,000 13.22%
0271 物品 4,062,000 4,201,000 -139,000 -3.31%
0279 一般事務費 1,742,000 1,538,000 204,000 13.2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38,000 4,022,000 -3,284,000 -81.65%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34,000 1,634,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39,000 13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