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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70,000 元()
計畫內容
汰換40人座警備車及21人座警備車各1輛等設備購置費。
預期成果
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70千元,均屬運輸設備
費,係汰換40人座警備車1輛3,750千元及21人
座警備車1輛2,720千元,合共如列數。
6,470,000 4,688,000 1,782,000 38.01%
0300 設備及投資 6,470,000 4,688,000 1,782,000 38.01%
0305 運輸設備費 6,470,000 4,688,000 1,782,000 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