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9,08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業務。十、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十一、加強公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 二、辦理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三、辦理行政訴訟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十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人)數:民事事件 業務102,500件,刑事案件業務54,000件,民事執行業務1 48,100件,少年事件業務5,500件,家事事件業務15,900 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17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 業務3,000人,公證業務8,5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 政訴訟業務7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1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85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47千元,包括:
(1)青少年精神鑑定費247千元。
(2)調解報酬700千元。
3.一般事務費360千元,係電子卷證委外掃描
 經費。
4.國內旅費525千元,包括:
(1)少年及家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
  費150千元。
(2)調解委員旅費375千元。
1,917,000 1,475,000 442,000 29.97%
0200 業務費 1,917,000 1,475,000 442,000 29.97%
0203 通訊費 85,000 8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47,000 505,000 442,000 87.52%
0279 一般事務費 360,000 36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525,000 52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