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7,25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三、辦理國家 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四、清理並防止遲延案件。五、辦 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 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 。八、加強民事調解、和解。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業務。十、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十一、加強公證內容適法之審核,提昇公證文書品質。十 二、辦理清償提存及擔保提存事件。十三、辦理行政訴訟 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十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事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 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 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件數超過總數95%。四、加強民 事調解、和解,協助當事人平和解決紛爭,以疏減訟源。 五、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六、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七、選任合適程序監理人以守護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 等弱勢族群的權益。八、妥速辦理公證事件,力求便民, 並切實依據法令加強審核。九、受理提存事件,在法定期 限內辦理完畢。十、行政訴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 及保障當事人權益。十一、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 102,000件,刑事案件業務46,500件,民事執行業務147,5 00件,少年事件業務5,800件,家事事件業務15,200件, 家事事件調查業務8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 300人,公證業務8,300件,提存業務5,500件,行政訴訟 業務6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7,42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4,069千元,包括:
(1)通訊費3,235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385
  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8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531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8,865千元。
<2>刑事案件鑑定費2,666千元。
(3)物品717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190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19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74千元。
<4>法律圖書購置費163千元。
(4)一般事務費2,000千元,係電子卷證委外
  掃描經費。
(5)國內旅費6,586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500
  千元。
<2>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3,3
  00千元。
<3>刑事案件法警押解及拘提人犯旅費2,7
  86千元。
2.設備及投資3,351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
27,420,000 18,764,000 8,656,000 46.13%
0200 業務費 24,069,000 17,492,000 6,577,000 37.60%
0203 通訊費 3,235,000 3,235,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31,000 4,676,000 6,855,000 146.60%
0271 物品 717,000 777,000 -60,000 -7.72%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0,000 2,00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6,586,000 6,804,000 -218,000 -3.20%
0300 設備及投資 3,351,000 1,272,000 2,079,000 163.44%
0319 雜項設備費 3,351,000 1,272,000 2,079,000 16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