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8,11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1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852千元,包括︰
(1)水電費16,14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04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5,73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0,516千元,係租用辦公
  廳室租金。
(3)稅捐及規費273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74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99千元。
(4)保險費17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3,17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39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1,782千元。
(6)一般事務費2,04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
  強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
  21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2,423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986千元,包括
  ︰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967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3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019千元,
  按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72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21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0,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7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37,122,000 37,027,000 95,000 0.26%
2000 業務費 36,852,000 36,769,000 83,000 0.23%
2006 水電費 16,143,000 16,143,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516,000 10,516,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73,000 273,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71,000 171,000 0 0.00%
2051 物品 3,177,000 3,177,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42,000 1,990,000 52,000 2.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423,000 2,423,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986,000 1,955,000 31,000 1.59%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70,000 258,000 12,000 4.65%
4085 獎勵及慰問 270,000 258,000 12,000 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