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63,69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22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984千元,包括︰
(1)水電費16,14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04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5,73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0,516千元,係租用辦公
  廳室租金。
(3)稅捐及規費273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74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99千元。
(4)保險費17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3,35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59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1,760千元。
(6)一般事務費1,96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
  強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84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2,359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
  細表」)。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079千元,包括
  ︰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103千元,按標準
  編列各型車輛3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976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3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21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0,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4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37,224,000 37,275,000 -51,000 -0.14%
2000 業務費 36,984,000
2006 水電費 16,143,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51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73,000
2027 保險費 171,000
2051 物品 3,35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6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35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79,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4000 獎補助費 24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