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50,95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加強辦公房舍及機械設施維護,落實安全出庭環境, 建構友善法庭,提升工作效率。二、加強網路便民服務, 提供司法資訊之線上即時查詢,持續強化線上聲請、電子 訴訟服務,提供完善資訊服務。三、加強研究發展與落實 管考機制,提高法官辦案效能與品質及業務單位處理事務 效率。四、落實公務機密維護宣導及檢查,預防洩密事件 發生。五、辦理與一般行政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支援審判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 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9,85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9,711千元,包括:
(1)水電費10,30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57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9,736千元。
(2)土地租金778千元,係租用忠義街宿舍用
  地租金。
(3)其他業務租金465千元,係影印機等租金
  。
(4)稅捐及規費21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21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89千元。
(5)保險費39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97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95千元。
(6)物品3,26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68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198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996千元。
(7)一般事務費1,15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
  強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577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8)房屋建築養護費1,726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9)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297千元,包括
  :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723千元,係各型車
  輛30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574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547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10)特別費121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0,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4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9,855,000 18,966,000 889,000 4.69%
2000 業務費 19,711,000 18,822,000 889,000 4.72%
2006 水電費 10,306,000 10,306,000 0 0.00%
2012 土地租金 778,000 778,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65,000 239,000 226,000 94.56%
2024 稅捐及規費 210,000 21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92,000 392,000 0 0.00%
2051 物品 3,262,000 2,736,000 526,000 19.23%
2054 一般事務費 1,154,000 1,142,000 12,000 1.0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26,000 1,640,000 86,000 5.2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97,000 1,258,000 39,000 3.10%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44,000 14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4,000 14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