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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33,000 元()
計畫內容
汰換審判業務用勘驗車、執行車及公務機車等設備。
預期成果
便利公務進行,增進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33千元,均屬運輸設備
費,係汰購勘驗車1輛635千元、執行車1輛635
千元及公務機車1輛63千元,合共如列數。
1,333,000 635,000 698,000 109.92%
0300 設備及投資 1,333,000 635,000 698,000 109.92%
0305 運輸設備費 1,333,000 635,000 698,000 1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