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09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4,21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7,207千元,係職員78人
 、法警13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法官1人之
 待遇2,264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6,500千元,係聘用人員10
 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513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7人、工友5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24,716千元(含優遇法官1人之年終工作
 獎金283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1,257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13,459千元。
5.其他給與1,764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664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11,908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637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6,078千元。
(3)值班費193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8,216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7,113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4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703千元。
8.保險9,394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6,35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2,104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940千元。
164,218,000 159,429,000 4,789,000 3.00%
1000 人事費 164,218,000 159,429,000 4,789,000 3.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7,207,000 95,287,000 1,920,000 2.01%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500,000 6,297,000 203,000 3.22%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513,000 4,513,000 0 0.00%
1030 獎金 24,716,000 23,968,000 748,000 3.12%
1035 其他給與 1,764,000 1,580,000 184,000 11.65%
1040 加班值班費 11,908,000 11,800,000 108,000 0.9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216,000 7,604,000 612,000 8.05%
1055 保險 9,394,000 8,380,000 1,014,000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