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0,13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及資訊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及資訊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6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526千元,包括:
(1)水電費6,39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2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6,274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20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
  設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10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71千元。
(4)保險費48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40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348千元。
(5)物品2,02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474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24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828千元。
(6)一般事務費1,119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
  強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373
  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265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3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68千元,係各型車
  輛1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66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49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
  4,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1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2,640,000 12,005,000 635,000 5.29%
2000 業務費 12,526,000 11,891,000 635,000 5.34%
2006 水電費 6,397,000 6,035,000 362,000 6.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000 120,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09,000 10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488,000 488,000 0 0.00%
2051 物品 2,026,000 2,026,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19,000 746,000 373,000 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65,000 1,412,000 -147,000 -10.4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34,000 834,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121,000 47,000 38.84%
4000 獎補助費 114,000 11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14,000 11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