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0,03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55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343千元,包括:
 (1)水電費8,03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37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663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1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
   電池租金。
 (3)稅捐及規費6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6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4千元。
 (4)保險費16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1,90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77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3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793千元。
 (6)一般事務費1,359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453人,
   每人每年按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894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5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96千元,係各型車輛
     18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55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43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6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
2.獎補助費21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4,559,000 15,712,000 -1,153,000 -7.34%
2000 業務費 14,343,000 15,537,000 -1,194,000 -7.68%
2006 水電費 8,036,000 8,929,000 -893,000 -1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00 11,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0,000 6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60,000 160,000 0 0.00%
2051 物品 1,905,000 1,900,000 5,000 0.26%
2054 一般事務費 1,359,000 1,359,000 0 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894,000 2,124,000 -230,000 -10.8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51,000 826,000 25,000 3.03%
2093 特別費 67,000 168,000 -101,000 -60.12%
4000 獎補助費 216,000 175,000 41,000 23.43%
4085 獎勵及慰問 216,000 175,000 41,000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