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0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  民眾權益。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954件、刑事案件業務330  件、行政訴訟業務443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0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63千元,包括:
(1)通訊費12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1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67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酬金20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
  轉譯費17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150千元。
(3)物品16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
  經費。
(4)一般事務費310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00千元。
<2>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0千元。
2.設備及投資742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1,705,000 1,365,000 340,000 24.91%
0200 業務費 963,000 932,000 31,000 3.33%
0203 通訊費 126,000 112,000 14,000 12.5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67,000 350,000 17,000 4.86%
0271 物品 160,000 470,000 -310,000 -65.96%
0279 一般事務費 310,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742,000 433,000 309,000 71.36%
0319 雜項設備費 742,000 421,000 321,000 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