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78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及行政訴訟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與確保  民眾權益。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878件、刑事案件業務280  件、行政訴訟業務449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辦理民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9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46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5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5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0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業諮詢費87千元。
(3)調解委員報酬208千元。
3.物品340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30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11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30千元。
(4)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170千元
  。
4.一般事務費420千元,係電子卷證委外掃描
 經費。
5.國內旅費265千元,包括:
(1)民事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47千元。
(2)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15千
  元。
(3)民事事件法警提解人犯旅費50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53千元。
1,797,000 1,797,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1,797,000 1,797,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467,000 467,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5,000 305,000 0 0.00%
0271 物品 340,000 34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20,000 42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265,000 26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