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6,47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14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3,128千元,包括:
 (1)水電費7,15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3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6,72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2,925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42,157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768千元。
 (3)稅捐及規費8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6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0千元。
 (4)保險費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48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47千元。
 (5)物品96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36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323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01千元。
 (6)一般事務費489千元,係文康活動經費,按
   員工163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82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8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23千元,係各型車輛
     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5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52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3,146,000 53,067,000 79,000 0.15%
2000 業務費 53,128,000 53,049,000 79,000 0.15%
2006 水電費 7,152,000 7,152,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2,925,000 42,92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6,000 89,000 -3,000 -3.37%
2027 保險費 95,000 88,000 7,000 7.95%
2051 物品 960,000 958,000 2,000 0.21%
2054 一般事務費 489,000 510,000 -21,000 -4.1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1,000 780,000 41,000 5.2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82,000 330,000 52,000 15.76%
2093 特別費 218,000 217,000 1,000 0.46%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18,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 1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