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4,32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6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2,667千元,包括:
(1)水電費7,15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3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6,72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2,925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42,157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768千元。
(3)稅捐及規費9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6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50千元。
(4)保險費8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4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40千元。
(5)物品94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72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37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01千元。
(6)一般事務費340千元,係文康活動經費,
  按員工170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66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9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36千元,係各型車
  輛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63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56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2,685,000 51,481,000 1,204,000 2.34%
2000 業務費 52,667,000 51,463,000 1,204,000 2.34%
2006 水電費 7,152,000 6,702,000 450,000 6.7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2,925,000 42,92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96,000 74,000 22,000 29.73%
2027 保險費 88,000 48,000 40,000 83.33%
2051 物品 948,000 671,000 277,000 41.28%
2054 一般事務費 340,000 346,000 -6,000 -1.7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62,000 203,000 459,000 226.1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99,000 337,000 -38,000 -11.28%
2093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18,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 1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