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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09-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6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依施政計畫預計辦結件數1,300 件,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362千元,包括:
(1)通訊費1,595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連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95千
  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172千元。
(3)物品1,17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18千元
  。
<2>法律圖書購置費500千元。
<3>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60千
  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2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909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2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7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488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57千
  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76千
  元。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提解人犯旅費50千
  元。
<4>特約通譯旅費5千元。
2.設備及投資500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4,862,000 4,420,000 442,000 10.00%
2000 業務費 4,362,000
2009 通訊費 1,59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2,000
2051 物品 1,17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09,000
2072 國內旅費 48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