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1,12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77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755千元,包括:
 (1)水電費4,205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303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902千元。
 (2)稅捐及規費25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6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85千元。
 (3)保險費45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4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7千元。
 (4)物品75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6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9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8千元。
 (5)一般事務費40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36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1,09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7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50千元,係各型車輛
     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24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18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21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7,779,000 7,486,000 293,000 3.91%
2000 業務費 7,755,000 7,462,000 293,000 3.93%
2006 水電費 4,205,000 4,20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50,000 25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452,000 452,000 0 0.00%
2051 物品 752,000 785,000 -33,000 -4.2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8,000 272,000 136,000 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97,000 924,000 173,000 18.7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74,000 417,000 -43,000 -10.31%
2093 特別費 217,000 157,000 60,000 38.22%
4000 獎補助費 24,000 2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 2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