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6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644千元,包括:
(1)水電費4,291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25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066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3)保險費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4千元。
(4)物品67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0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20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50千元。
(5)一般事務費17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89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72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明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2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49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77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77人,每
  人每年1,006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按每月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662,000 6,618,000 44,000 0.66%
0200 業務費 6,644,000 6,612,000 32,000 0.48%
0202 水電費 4,291,000 4,291,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29,000 12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72,000 72,000 0 0.00%
0271 物品 670,000 586,000 84,000 14.33%
0279 一般事務費 178,000 180,000 -2,000 -1.11%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21,000 751,000 -30,000 -3.99%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26,000 446,000 -20,000 -4.48%
0299 特別費 157,000 157,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18,000 6,000 12,000 2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8,000 6,000 12,000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