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46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5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488千元,包括:
(1)水電費4,33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27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107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3)保險費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8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4千元。
(4)物品79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00千元。
<2>辦公事務費152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340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5)一般事務費18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0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39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按鋼筋水泥計20,534.53平方
  公尺,每平方公尺每年19.09元計列〈明
  細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3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53千元,按6年以
  上計7輛每輛每年49,470元、機車4輛
  每輛每年1,649元計列〈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79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78人,每
  人每年1,017元計列。
(8)特別費157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按每月
  13,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530,000
0200 業務費 6,488,000
0202 水電費 4,334,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129,000
0231 保險費 72,000
0271 物品 792,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80,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2,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32,000
0299 特別費 157,000
0400 獎補助費 42,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