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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1-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65,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0 第一預備金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辦理。 865,000 865,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865,000 865,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865,000 86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