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4,426,000 元()
計畫內容
行政業務屬書記廳並設事務、文書、研考、資料及訴訟輔
導等科,分別掌理行政業務,另設人事、會計、統計、政
風、資訊室等5室分別掌理人事、會計、統計、政風、資
訊業務。
預期成果
各盡所能,竭力合作,密切配合審判業務,對有關法令及
大法庭書類,裁判選輯,如期完成編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0預算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65,776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549千元,係院長之待遇經 費。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1,206千元,係職員209 人、法警10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庭長14 人、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34,865千元) 3.約聘僱人員待遇46,338千元,係聘用人員72 人、約僱人員2人之待遇經費。 4.技工及工友待遇8,200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4人、工友16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70,743千元(含優遇庭長14人、優遇法 官2人之年終工作獎金4,358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1,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9,243千元。 6.其他給與4,29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19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值班費34,39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8,331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6,000千元。 (3)值班費60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21,60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199千元 。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6,195 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3,331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875千元。 9.保險25,459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6,36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106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3,993千元。 |
465,776,000 | |||
| 1000 | 人事費 | 465,776,000 | ||||
| 1010 | 政務人員待遇 | 3,549,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51,206,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46,338,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8,200,000 | ||||
| 1030 | 獎金 | 70,743,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4,290,000 | ||||
| 1040 | 加班值班費 | 34,391,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21,600,000 | ||||
| 1055 | 保險 | 25,45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