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556,000 元()
計畫內容
1.賡續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申報之相  關業務。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之界定與  查核業務。 3.實施獎勵措施以獲取各項可供調查之可靠資訊。 4.進行調查與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財產之相  關業務。 5.維護本會專屬網站公告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等各項事  件內容。 6.辦理調查人員專業訓練與推廣調查業務。 7.辦理各類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之業務研討會及座談會等  。
預期成果
1.針對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財產申報之內容,可確認申  報義務人之財產取得來源與處分狀況。 2.界定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範圍,釐清其  不當取得財產之事項,俾利規劃與執行查核。 3.採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可有效確立  追查之事證,俾提升調查時效。 4.依據相關法規與程序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等不當取得  之財產,達成釐清、追徵、返還及權利回復等任務。 5.維護專屬網站,對外提供所調查及取回或追徵價額之進  度,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 6.調查人員藉由參加各項專業教育訓練,以強化並提升專  業調查技術。 7.運用蒐集之相關史料,透過各類研討會與座談會及相關  業務之推展活動,使政黨政治公平競爭之民主概念深化  於民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02 調查追徵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7,659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調查業務相關領域專業訓練費等270千
 元。
2.檢索資料庫等權利使用費252元。
3.研商專案調查所需專家學者費用1,440千元
 ,會議出席費216千元,講座鐘點費170千元
 及稿費316千元等,合共2,142千元。
4.辦理專案調查所需碳粉匣、文具紙張及電腦
 週邊耗材等500千元。
5.辦理調查業務資料蒐整、舉辦調查專案聽證
 會等相關活動所需場地費、印刷費、餐費及
 雜支等經費1,896千元。
6.因公派遣所需國內旅費468千元。
7.派員出國考察歐洲國家處理黨產相關機構之
 法制及實際運作情形所需國外旅費442千元(
 詳派員出國計畫類別表)。
8.調查案件運送裝卸等324千元。
9.公務短程車資315千元。
10.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
  例第13條之規定,編列相關獎勵金1,050千
  元。
7,659,000
0200 業務費 6,60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270,000
0212 權利使用費 252,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42,000
0271 物品 50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896,000
0291 國內旅費 468,000
0293 國外旅費 442,000
0294 運費 324,000
0295 短程車資 315,000
0400 獎補助費 1,050,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