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7頁
預算機關
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269,000 元()
計畫內容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加強辦理有關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 藏情勢蒐集研析、臺港澳青年交流活動之協調執行、公權 力議題之溝通磋商以及港澳當地之聯繫服務等事宜,增進 臺灣與港澳交流與合作。
預期成果
透過委撰專文、研究報告,以及辦理座談會、研討會等, 廣泛蒐彙港澳及蒙藏訊息,深入研究重大相關議題,俾掌 握及研判港澳及蒙藏情勢;加強臺灣與港澳各界互動、互 訪與合作,穩健推展各項交流;持續推動與港澳政府涉及 公權力議題之溝通與協商,俾有效保障及增進民眾權益; 加強在港澳當地之聯繫與服務工作,強化駐館服務效能, 增進我與港澳間實質關係。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 加強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及團體之交流、互訪
及合作,促進港澳居民對政府相關政策及臺灣
各項發展之瞭解,以強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礎
,編列:
1.強化辦理港澳青年來臺探索體驗或參訪、大
 專傳播相關科系學生來臺研習、港澳學生來
 臺參訪及分享民主發展經驗等活動,吸引來
 臺觀光、投資及就學,並促進對臺灣多元文
 化與各層面發展之瞭解等經費5,317千元。
2.辦理港澳各界人士及臺鄉、臺商參加國慶及
 政府規劃之交流活動,瞭解臺灣各項建設,
 並配合僑委會辦理接待工作等經費2,178千
 元。
3.加強與港澳各界重要人士或團體之聯繫與互
 動,主動邀請或接待港澳重要人士或團體來
 臺參訪交流,及向在臺之港澳生說明政府政
 策,與協助處理港澳人士在臺緊急與突發事
 件之人道關懷探視及慰問等經費2,258千元
 。
4.赴港澳辦理有關臺灣經貿或文化等展演活動
 ,促進臺灣與港澳之相關交流與合作等經費
 700千元。
5.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
 各項規費及訴訟費用80千元。
6.補助民間社團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
 或團體之交流、互訪合作;及輔導國內與港
 澳事務相關之民間團體協助政府推動港澳交
 流業務等經費2,387千元。
7.補助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以及協
 助推廣來臺升學事宜等經費130千元。
13,050,000 11,362,000 1,688,000 14.86%
2000 業務費 10,53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9 通訊費 5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7,000
2039 委辦費 5,31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157,000
2072 國內旅費 42,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2,517,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5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