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5,32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學院一般行政、事務、車輛管理、文書檔案、人  事、主計、統計與政風等行政業務。 2.施政計畫作業及管制考核。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以直接間接達成年施政計 畫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經費,按實際需要核實
編列5,37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12千元:係補助因公赴公私立
大學院校系所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進修
人員學雜費及參加其他公民營訓練機構研習
相關課程等訓練講習費用,本年度計需312
千元。
2.水電費38千元:係首長宿舍所需水、電及瓦
斯費,本年度計需38千元。
3.通訊費495千元:係處理日常業務所需郵電
費,講座鐘點費、學者專家出席費劃撥轉帳
匯費等,本年度計需495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1,726千元:包括電話系統及D
ECT無線通訊每月62.5千元、影印機每月34.
4千元、保全及門禁設備租賃每月46.9千元
,本年度計需1,726千元。
5.稅捐及規費6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所需牌
照稅及燃料費等,本年度計需60千元。
6.保險費134千元:係公務汽、機車所需第三
人責任險、乘客責任險及車體損失險、建物
及設備保險等費用,本年度計需134千元。
7.物品612千元:係處理公務所需消耗品、非
消耗品及油料購置費用,包括:
(1)消耗品:包括紙張、清潔、報章及文具
等各項處理公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消防建
物公共安全檢查費用、自衛防護演習活
動等,本年度計需462千元。
(2)油料:係公務汽、機車所需油料費,本
年度計需104千元。
(3)非消耗品:包括辦公用品、事務器具及
衛生用具等,本年度計需46千元。
8.一般事務費1,048千元:包括文康活動費232
千元、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1千元、首長
宿舍管理費、一般公務印刷、業務檢討、員
工月會、環境布置、清潔、退休離職人員獎
牌製作及員工健康檢查等各項經費,本年度
計需1,048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千元:臺北院區辦公大樓
樓地板總面積44,787.17㎡,按委託經營後
負責之行政區域3,081㎡編列,本年度酌予
編列9千元(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81千元:依規定標
準編列,包括:
(1)公務車輛養護費86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辦公器具養護費95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按臺北院
  區辦公大樓行政區域3,081㎡,本年度酌予
  編列10千元。
12.國內旅費110千元:係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往
返交通費及員工因公出差所需交通費、住
宿費及雜費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編列,本年度計需110千元。
13.短程車資5千元:短程公差平均每月2人次
,每人次以200元計算,本年度計需5千元
。
14.特別費122千元:首長1人,本年度計需122
千元。
15.設備及投資258千元:辦公機器、事務及環
保設備等零星設備購置所需經費258千元。
16.慰問金258千元:係本學院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按退休職員4人、退職技工工友
、駕駛39人,每人每節2千元計算,本年度
計需258千元。
5,378,000 4,984,000 394,000 7.91%
2000 業務費 4,86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312,000
2006 水電費 38,000
2009 通訊費 49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72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0,000
2027 保險費 134,000
2051 物品 61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8,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8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110,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
2093 特別費 12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58,000
4000 獎補助費 25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