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8,21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學院文書、人事、主計及事務管理等行政事務。 2.施政計畫作業及管制考核。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推展發揮行政效率,以達成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處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經費,按實際需要核實
編列4,932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02千元:係補助因公赴公私立
 大學院校系所修習學位、學分或研究等進修
 人員學雜費及參加其他公民營訓練機構研習
 相關課程等訓練講習費用,本年度計需302
 千元。
2.水電費38千元:係首長宿舍所需水、電及瓦
 斯費,本年度計需38千元。
3.通訊費495千元:係處理日常業務所需郵電
 費、講座鐘點費及學者專家出席費等劃撥轉
 帳匯費,本年度計需495千元。
4.其他業務租金1,608千元:包括臺北院區電
 話系統及DECT無線通訊每月56.2千元、影印
 機每月30.9千元、保全及門禁設備租賃每月
 46.9千元,本年度計需1,608千元。
5.稅捐及規費6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所需牌
 照稅、燃料費及依法繳納之各項費用等,本
 年度計需60千元。
6.保險費158千元:係公務汽、機車所需第三
 人責任險、乘客責任險及車體損失險、建物
 及設備保險等費用,本年度計需158千元。
7.物品637千元:係處理公務所需消耗品、非
 消耗品及油料購置費用,包括:
(1)消耗品:包括紙張、清潔、報章及文具
  等各項處理公務所需事務用品及消防建
  物公共安全檢查費用、自衛防護演習活
  動等,本年度計需467千元。
(2)非消耗品:包括辦公用品、事務器具及
  衛生用具等,本年度計需46千元。
(3)油料:係公務汽、機車所需油料費,本
  年度計需124千元。
8.一般事務費613千元:包括文康活動費238千
 元、首長宿舍管理費、一般公務印刷、業務
 檢討、員工月會、環境布置、清潔、退休離
 職人員獎牌製作及員工健康檢查等經費,本
 年度計需61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千元:臺北院區辦公大樓
 樓地板總面積44,787.17㎡,按委託經營後
 負責之行政區域3,081㎡編列,本年度酌予
 編列9千元(詳現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16千元:依規定標
  準編列,包括:
(1)公務車輛養護費130千元(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辦公器具養護費86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千元:按臺北院
  區辦公大樓行政區域3,081㎡,本年度酌予
  編列10千元。
12.國內旅費155千元:係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往
  返交通費及員工因公出差所需交通費、住
  宿費及雜費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編列,本年度計需155千元。
13.短程車資5千元:短程公差平均每月2人次
  ,每人次以200元計算,本年度計需5千元
  。
14.特別費122千元:首長1人,本年度計需122
  千元。
15.設備及投資258千元:辦公機器、事務及環
  保設備等零星設備購置所需經費258千元。
16.慰問金246千元:係本學院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按退休職員4人、退職技工工友
  、駕駛37人,每人每節2千元計算,本年度
  計需246千元。
4,932,000
0200 業務費 4,428,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302,000
0202 水電費 38,000
0203 通訊費 495,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1,608,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60,000
0231 保險費 158,000
0271 物品 637,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13,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16,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000
0291 國內旅費 155,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
0299 特別費 122,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58,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58,000
0400 獎補助費 24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