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1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364,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5,899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450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170千元。
4.租用非全時車輛租金80千元及座談會、說明
 會等租用場地設備638千元,合共718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35千元,車
 輛檢驗規費2千元,合共37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25千元。
7.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鐘點費及稿費等56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104千元,報章雜誌、文具紙
 張及辦公用消耗品71千元,非消耗品32千元
 ,合共207千元。
9.辦公室清潔服務費100千元,保全系統服務
 費80千元,辦理各項與民眾溝通活動、重大
 政策說明會、協調會、座談會與業務活動經
 費及公務印刷費等995千元,事務性行政勞
 務服務費(3人)1,984千元,合共3,159千元
 。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67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97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3
  千元,合共100千元。
12.辦公室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1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90千元。
14.公務運輸裝卸費10千元。
15.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179千元。
5,899,000 6,091,000 -192,000 -3.15%
2000 業務費 5,720,000 5,997,000 -277,000 -4.62%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450,000 4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70,000 17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18,000 835,000 -117,000 -14.01%
2024 稅捐及規費 37,000 3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5,000 2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6,000 56,000 0 0.00%
2051 物品 207,000 215,000 -8,000 -3.72%
2054 一般事務費 3,159,000 3,286,000 -127,000 -3.8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7,000 71,000 -4,000 -5.6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1,000 123,000 -2,000 -1.63%
2072 國內旅費 590,000 609,000 -19,000 -3.12%
2081 運費 10,000 1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79,000 94,000 85,000 90.43%
3035 雜項設備費 179,000 94,000 85,000 9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