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總統府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總統府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967,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所訂,提供卸任總統及副總 統各項禮遇事項,如按月致送禮遇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 、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應保健醫療等。
預期成果
禮遇卸任總統及副總統。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第13任卸任總統禮遇 馬前總統英九禮遇經費8,683千元。
1.禮遇金3,183千元。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
 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5,000千元。
3.保健醫療費用500千元。
8,683,000 8,683,000 0 0.00%
1000 人事費 3,183,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183,000
2000 業務費 5,5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