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7-114年度預算案-工務局主管第122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承辦單位
各科室
預算金額
2,531,73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市區道路、橋梁、廣場地景、先期規劃作業、用地補償及相關工程業務。
預期成果
 (一)積極建構完善的道路系統,改善生活圈之瓶頸,強化交通運輸機能,提升道路之服務水準   ,有效達到行人及車輛通行之安全需求,均衡整體都市發展。 (二)積極辦理道路橋梁整建,有效紓解交通壅塞,改善景觀及河道兩岸往來交通,帶動地方繁    榮發展。 (三)配合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辦理道路開闢及改善,提升交通順暢及改善地方周邊    環境,並可加速區域整合及都市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橋梁工程 市款126,894,000元,收支併列4,844,000元
附帶決議:此科目編列償還捷
運基金墊借經費,並未使用於
資本門建設,而是用於財政局
財務調度,變相排擠建設經
費,爾後年度應避免此項編列
狀況。
131,738,000 156,095,000 -24,357,000 -15.6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126,894,000元,收支併列4,844,000元 131,738,000 156,095,000 -24,357,000 -15.60%
3005 土地 4,120,000 1,010,000 3,110,000 307.92%
永安區興龍橋改建工程1.新興工程,本案位於竹仔港
排水北側,位屬非都市計畫
區,長約46公尺,現況約4公
尺,評估拓寬至6公尺,兩側
引道改善各約140公尺長。經
檢測結構多處損毀,出水斷面
不足,配合永安區竹仔港排水
治理計畫,建議改善措施加
長、加高(跨渠構造物檢討計
畫渠頂寬46公尺、堤頂高2.2
公尺)。
2.總經費56,440,000元(土地
費4,000,000元、地上物補償費
100,000元、作業費20,000元、
施工費46,720,000元、設計監
造費4,290,000元、工程管理費
1,310,000元)。114年編列
6,220,000元(用地費4,120,000
元、工程費2,100,000元)辦理
用地取得、規劃設計,不足款
爾後年度續編列。
3.土地費4,000,000元
4.地上物補償費100,000元
5.作業費20,000元
1 4,120,000 4,120,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27,618,000 155,085,000 -27,467,000 -17.71%
內政部營建署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
區道路)補助辦理110年度
「彌陀區舊港橋改建工程」
252,657千元,分年編列(中央
補助110,600千元,配合款
142,057千元)
1.延續性工程,位於彌陀區舊
港路(高21線),屬都市計畫區
外,橋現寬約8公尺,施作橋
寬12公尺、長140公尺。
2.內政部110年11月15日台內
營字第1100817504號函核定納
入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
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
內政部營建署111年1月4日營
授南字第1103314489號函委由
本處代辦工程設計、監造及施
工。
3.原經費為222,215,000元,配
合民眾陳情變更橋樑型式、增
長引道,及結構安全考量等因
素辦理變更設計,總經費調增
為252,657,000元(施工費
233,171,000元、設計監造費
16,907,000元、工管費
2,579,000元),中央款
110,600,000元、地方款
142,057,000元(施工費
131,735,000元、設計監造費
8,847,000元、工管費1,475,000
元)。截至113年度已編列
91,615,000元(施工費
83,670,000元、設計監造費
6,470,000元、工管費1,475,000
元),114年度編列地方款
50,442,000元辦理施工。
4.施工費48,065,000元。
5.設計監造費2,377,000元
1 50,442,000 50,442,000
內政部營建署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
區道路)補助辦理112年度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橋改建工
程」516,741千元,分年編列
(中央補助364,888千元,配合
款151,853千元)
1.延續工程,位於高雄市主要
計畫區,既有九如橋長624公
尺、寬20公尺,因前後引道過
長,長期箝制中都、內惟地區
發展,為配合整體區域發展,
擬拆除重建一長70公尺、寬30
公尺之3跨PCI橋梁。2.內政部112年1月4日台內營
字第1110822059號函核定納入
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
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核
列經費461,884,000元(中央款
364,888,000元,地方款
96,996,000元)。
3.原經費461,884,000元,因須
滿足綠道路指標,增加道路植
栽面積及整合兩側公園腹地,
設置中央分隔島、行人庇護島
等,橋樑兩側銜接部分配合調
整既有標線,故修正總經費為
516,741,000元[(施工費
486,626,000元(含工程預備
費、物價調整費、公共藝術
費)、設計監造費26,209,000
元、工程管理費3,906,000
元)],中央補助款364,888,000
元、地方配合款151,853,000元
(施工費145,228,000元、設計
監造費5,504,000元、工程管理
費1,121,000元),截至113年已
編列地方款37,127,000元(施工
費31,304,000元、設計監造費
5,504,000元、工程管理費
319,000元),114年度編列地方
款10,070,000元(施工費
9,995,000元、工程管理費
75,000元)辦理施工,不足款爾
後年度續編列。
4.施工費9,995,000元。
5.工管費75,000元。
[(5,000,000*3.0%+20,000,000
*1.5%+75,000,000*1%+96,
662,000*0.7%)*21%]-319,000
1 10,070,000 10,070,000
內政部營建署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
區道路)補助辦理110年度
「梓官區通安大橋改建工程」
243,318千元,分年編列(中央
補助105,449千元,配合款
137,869千元)
1.延續性工程,位於梓官區中
正路通安大橋,長約100公
尺,寬21公尺。
2.屬本局養工處危橋評估建議
優先改建案件,經評估目視橋
台、橋墩、主梁、橋面板,混
凝土開裂及鋼筋外露鏽蝕,養
工處先行增設限重告示牌,請
新工處辦理改建。內政部110
年11月15日台內營字第
1100817504號函核定納入111-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
設計畫(市區道路)。
3.原經費171,655,000元,因變
更橋台位置,增加預力樑、基
樁數量,並加大橋台基礎、及
打除費用,調增總經費為
243,318,000元(施工費
224,227,000元、設計監造費
16,335,000元、工程管理費
2,756,000元),中央款
105,449,000元、地方款
137,869,000元,截至113年度
已編列78,453,000元(設計監造
費7,650,000元、施工費
69,068,000元、工程管理費
1,735,000元),114年編列
59,416,000元(施工費
58,532,000元、設計監造費
884,000元)辦理施工。
4.施工費58,532,000元。
5.設計監造費884,000元。
1 59,416,000 59,416,000
永安區興龍橋改建工程1.新興工程,本案位於竹仔港
排水北側,位屬非都市計畫
區,長約46公尺,現況約4公
尺,評估拓寬至6公尺,兩側
引道改善各約140公尺長。經
檢測結構多處損毀,出水斷面
不足,配合永安區竹仔港排水
治理計畫,建議改善措施加
長、加高(跨渠構造物檢討計
畫渠頂寬46公尺、堤頂高2.2
公尺)。
2.總經費56,440,000元(土地
費4,000,000元、地上物補償費
100,000元、作業費20,000元、
施工費46,720,000元、設計監
造費4,290,000元、工程管理費
1,310,000元)。114年編列
6,220,000元(用地費4,120,000
元、工程費2,100,000元)辦理
用地取得、規劃設計,不足款
爾後年度續編列。
3.設計監造費2,100,000元
1 2,100,000 2,100,000
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辦理113年度「阿蓮區中路橋減墩改建工
程」64,790千元,分年編列(中
央補助50,536千元,配合款
14,254千元)。
1.新興工程,位於阿蓮區非都
市計畫區,中路橋位於本市阿
蓮區與台南市歸仁區交界,跨
越二仁溪。現況橋梁寬約4.6公尺,長約156公尺,易因豪
雨而通洪斷面不足導致封橋。
改建工程以既有A1橋台至P2
橋墩間橋梁打除重建為二跨
@30m橋梁(橋墩墩柱減少3
墩)。
2.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113年6月18日水六工字第
11353041740號函同意補助,
總經費64,790,000元,中央款
50,536,000元,地方自籌款
14,254,000元。
3.總經費64,790,000元(施工費
58,753,000元,設計監造費
5,250,000元,工管費787,000
元)。113年已編列620,197元
(地方款設計費),114年度編列
5,590,000元(施工費3,118,000
元,設計監造費2,379,000元,
工管費93,000元)中央款
4,844,000元、地方款746,000
元,辦理規劃設計及施工,不
足款爾後年度續編列。
4.施工費3,118,000元。
5.設計監造費2,379,000元。
6.工管費93,000元  (3,118,000
*3%)
1 5,590,000 5,5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