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市區排水一科、市區排水二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科、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4,693,85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市區排水幹線、支線、箱涵及涵管之興建。(二)辦理經管範圍河川、排水、道路側溝(聯通管)、海岸防護等設施改善,抽水站、機電設備功能提
升及考量流域集水區整體整治,與易淹水點之改善。
(三)完善雨水下水道規劃及建設,維護雨水下水道排水順暢。
(四)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及生態遊憩設施維護管理。
(五)改善高屏溪流域河床土石淤積、阻塞河道,提高河防安全。
(六)辦理河川、排水、滯洪池等水域週遭之水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預期成果
(一)降低水患災害,維護生態環境、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加速改善水環境,以期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6 | 雨水下水道工程 | 市款1,398,938,000元,收支併列15,239,000元 | 1,414,177,000 | 125,517,000 | 1,288,660,000 | 1,026.68%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1,263,224,000元,收支併列15,239,000元 | 1,278,463,000 | 125,517,000 | 1,152,946,000 | 918.56%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278,463,000 | 125,517,000 | 1,152,946,000 | 918.56% | ||||
| 雨水下水道檢討規劃及興建改善計畫: 1.設計監造費5,216,000元。 2.施工費58,465,000元。3.工程管理費1,526,000元。 (5,000,000×3.5%+20,000,000 ×3%+25,000,000×2.5%+ 8,465,000×1.5%) |
1 | 式 | 65,207,000 | 65,207,000 | |||||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辦理「113年7月凱米颱風公共設 施復建」(中央補助,補辦預 算) 1.下水道工程(E1)100,005千 元。 2.水利工程(A1)452,403千元。 3.水土保持工程(G1)204,888千 元。 |
1 | 年 | 757,296,000 | 757,296,000 | |||||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辦理「113年9月豪雨及10月山陀 兒颱風公共設施復建」(中央 補助,補辦預算) 1.水利工程(A1)121,094千元。 2.公路系統工程(C2)18,215千 元。 3.水土保持工程(G1)122,452千 元。 4.下水道工程(E1)144,619千元 |
1 | 年 | 406,380,000 | 406,380,000 | |||||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辦理「113年1027震災及康芮颱 風公共設施復建」(中央補 助,補辦預算) 1.水利工程(A1)17,835千元。 2.水土保持工程(G1)13,006千 元。 3.下水道工程(E1)3,500千元 |
1 | 年 | 34,341,000 | 34,341,000 | |||||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辦理「凱米颱風災後雨水下水道增 辦清淤」(中央補助,補辦預 算)。 |
1 | 年 | 7,919,000 | 7,919,000 | |||||
| 內政部補助辦理「113年10月山陀兒颱風公共設施災後復 原」-災後樹木復原工程(中央 補助,補辦預算)。 |
1 | 年 | 7,320,000 | 7,32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市款135,714,000元 | 135,714,000 | ||||||
| 4020 |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 135,714,000 | |||||||
| 補助山地原住民區辦理「113年7月凱米颱風公共設施復 建」等相關經費(補辦預算)。 |
1 | 年 | 87,973,000 | 87,973,000 | |||||
| 補助山地原住民區辦理「113年9月豪雨及10月山陀兒颱風公共設施復建」等相關經費 (補辦預算)。 |
1 | 年 | 17,840,000 | 17,840,000 | |||||
| 補助山地原住民區辦理「113年1027震災及康芮颱風公共設 施復建」等相關經費(補辦預 算)。 |
1 | 年 | 29,901,000 | 29,90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