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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前鎮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地價課
預算金額
362,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暨其他施行細則規定,經常調查地價動態,劃分地價區段及計算宗地地價等業務。 2.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工作。
預期成果
 1.保持地價資料之正確、完整並作為徵收土地補償及課徵土地增值稅等參考。2.依據公告地價表課徵地價稅及照價收買並作為計算租金之依據。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3 地價管理 市款290,000元,收支併列72,000元 362,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28,000元 28,000
1040 加班費 28,000
急辦業務加班(含重新規定地價24,000元)。 1 28,000 28,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62,000元,收支併列36,000元 29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000
員工參加講習、訓練等相關經費。 1 2,000 2,000
2009 通訊費 5,000
郵資、電話費等(含重新規定地價2,000元)。 1 5,000 5,000
2051 物品 120,000
辦公用文具、影印紙、碳粉匣及資訊設備耗材等(含重新規
定地價90,000元)。
1 120,000 12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4,000
印製年度公告土地現值簿、簡報與各類書表印刷及一般業務
雜支等(含重新規定地價83,000
元)。
1 128,000 128,000
查核民眾依平均地權條例81條之4檢舉案件所需印刷費、雜
支等(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罰金
罰鍰收支併列)
1 36,000 36,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
參加會議等差旅費(含重新規定地價5,000元)。 1 7,000 7,000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36,000元 36,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6,000
核發民眾依平均地權條例81條之4檢舉案件檢舉獎金(違反平
均地權條例罰金罰鍰收支併
列)。
1 36,000 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