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承辦單位
地權科、地籍科、地價科
預算金額
5,573,000 元(
計畫內容
 1.三七五出租耕地租佃管理:維護三七五減租政策,督導各區公所加強租約登記之管理,建立健全租約登記資料。 2.公地管理:核發審查公有耕地原承租人租期屆滿申請換訂租約。 3.地權限制:依據土地法第14、17、20條等規定辦理不得私有土地、核准外國人取得、移轉土地權利 及相關事宜。 4.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作業:辦理本市執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 服務業登記管理,以保障交易安全。
預期成果
 1.貫徹減租政策,保護佃農權益。2.維護公產權利,澈底清查公地,防止土地被人占用,並建立有效管理。 3.辦理不得私有土地及管制外國人依法取得土地之權利等。 4.提高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與租賃住宅服務業者素質,保障委託人權益,減少消費爭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公地管理 市款2,766,000元 2,766,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2,000元 2,000
1040 加班費 2,000
急辦各項業務加班費。 1 2,000 2,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764,000元 2,764,000
2009 通訊費 35,000
郵資、電話費等。 1 35,000 3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95,000
市有耕地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 1 295,000 29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90,000
自行及區公所辦理排除占用地,雇工拆除、清除及圍籬與
綠美化作業。
1 1,101,000 1,101,000
自行及區公所辦理公地管理所需鑑界費。 1 89,000 89,000
2051 物品 80,000
電腦耗材、文具紙張等。 1 80,000 8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044,000
印製各類書表及宣導資料。 1 25,000 25,000
自行及區公所辦理公地管理所需勘查、外業及行政作業所需
之相關費用。
1 719,000 719,000
自行及區公所辦理公地管理訴訟案件律師費。 1 300,000 3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自行及區公所赴實地勘查旅費。 1 120,000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