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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預算金額
31,46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本縣都市計畫各項計畫。
預期成果
 顧全計畫區均衡發展、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促進市容美觀、健全都市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24,838,000元 24,83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918,200
編制內職員薪俸、加給。(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1,659,850 19,918,2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01,828
約僱310俸點1人酬金,執行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取締違
規稽查。(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41,819 501,828
1030 獎金 62,729
約僱310俸點1人年終工作獎金。(41,819元X1.5月)(詳見人
事費分析表)
1 62,729 62,729
1035 其他給與 24,400
約僱310俸點1人休假補助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16,000 16,000
約僱310俸點1人休慰勞假補助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8,400 8,400
1040 加班費 80,000
城鄉處業務加班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80,000 8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26,728
編制內職員退休金政府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191,374 2,296,488
約僱310俸點1人離職儲金政府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2,520 30,240
1055 保險 1,924,115
編制內職員政府負擔健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104,559 1,254,708
約僱310俸點1人政府負擔健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2,156 25,872
編制內職員政府負擔公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49,945 599,340
約僱310俸點1人政府負擔勞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3,610 43,32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875 875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6,515,000元,收支併列108,000元(中央補助108,000
元)
6,623,000
2009 通訊費 35,000
業務用電話、傳真、郵寄等聯繫費用。 1 35,000 35,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36,328
僱用臨時人員2名協辦公文繕打、發文登記等工作。(含加
發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
2×297 人×天 1,408 836,352
政府負擔臨時人員保險費。 2×12 人×月 4,981 119,544
提撥臨時人員勞工退休金。 2×12 人×月 2,178 52,272
臨時人員2人未休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1 28,160 28,16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24,000
外聘都市計畫、非都市土地變更審查會委員出席費。 54 人次 2,500 135,000
外聘採購評選委員等專家學者出席費。 60 人次 2,500 150,000
外聘都市計畫、非都市土地變更審查會委員交通費。 21 人次 1,000 21,000
外聘採購評選委員等專家學者交通費。 10 人次 1,000 10,000
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邀請本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委
員列(出)席作業費用(內政部
112.7.5內授營綜字第
1120809288號函)。
1 108,000 108,000
2039 委辦費 4,940,000
辦理「擴大斗六都市計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本案所需總
經費為250萬元,採一次發包
分2年編列,第1年(112年度)編
列100萬元;第2年(113年度)編
列150萬元。
1 1,500,000 1,500,000
辦理「擴大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計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本案所需總經費為250萬元,
採一次發包分2年編列,第1年
(112年度)編列100萬元;第2年
(113年度)編列150萬元。
1 1,500,000 1,500,000
辦理「麥寮特定區計畫」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本案所需總經
費為25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2
年編列,第1年(112年度)編列
100萬元;第2年(113年度)編列
150萬元。
1 1,500,000 1,500,000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斗六嘉東地區特定區」、
「箔仔寮漁港特定區」及「高
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等3
處計畫書圖重製。(內政部營
建署城鄉發展分署112.6.27城
資字第1129007515號函,縣配
合款440,000元)
1 440,000 440,000
2051 物品 15,000
購買文具紙張、油墨、碳粉等費用。 1 15,000 15,000
2072 國內旅費 172,672
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人民申請建築線指定案件實地勘查、列
席會議洽辦公務旅費。
6×62 人×天 350 130,200
參加會議、講習、洽辦公務等旅費。 6×7 人×天 1,000 42,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472 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