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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預算金額
1,15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調解業務。2.辦理法律扶助。3.督導民防團隊常年訓練等業務。
預期成果
 1.疏減訟源,維護民眾權益,促進地方和諧。2.辦理法律扶助解答民眾法律疑難問題,提昇民眾法律常識保障人民權益。3.協助維護治安,確保地方安寧建立祥和社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1,157,000元 1,157,000 1,132,000 25,000 2.21%
2009 通訊費 9,000 9,000 0 0.00%
辦理調解行政、民眾法律扶助、督導民防團隊常年訓練等
業務聯繫用電話費、郵資。
1 9,000 9,000 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0,240 30,240 0 0.00%
辦理本府法律扶助義務顧問(律師)全年之意外保險費用。 21 1,440 30,240 30,24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70,000 670,000 0 0.00%
本府為擴大偏遠地區民眾服務措施,增設北港、麥寮聯合辦
公處,於每星期二、三、四增
設法律諮詢及視訊法扶服務,
每次律師出席交通費2,500
元。
104 2,500 260,000 260,000 0 0.00%
本府辦理法律扶助業務每星期一、三、五於本府一樓法律諮
詢室,提供民眾法律諮詢服
務,每次律師出席交通費
2,500元。
156 2,500 390,000 390,000 0 0.00%
每年調解委員及村里幹事業務講習會,外聘講師鐘點費。 10 2,000 20,000 20,000 0 0.00%
2051 物品 15,000 15,000 0 0.00%
辦理購買調解行政及法律扶助業務有關法令參考用書等費
用。
1 7,000 7,000 7,000 0 0.00%
辦理調解業務所需之文具紙張、碳粉及報紙等費用。 1 8,000 8,000 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0,000 365,000 25,000 6.85%
為配合年度防災消防演練及民安演習,提供災民防災避難包
供演練及展示宣導。
1 100,000 100,000 100,000 0 0.00%
辦理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業務研習、教育訓練、檢討會暨表
揚績優調解委員、承辦人員和
有關人員等業務會場佈置、資
料、茶水、獎牌、成果照片及
沖洗、餐點等。
1 250,000 250,000 225,000 25,000 11.11%
每年表揚義務法律顧問(律師)及法律扶助工作助理人員有關
之獎狀及酬謝宴請義務律師等
費用。
1 40,000 40,000 4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2,760 42,760 0 0.00%
督導及考核鄉鎮市辦理調解業務及陪同上級人員視察業務旅
費。
3×14 人×天 350 14,700 14,700 0 0.00%
赴中央及他縣市參加調解工作有關會議、接洽業務、參加業
務檢討會等旅費。
3×3 人×天 1,000 9,000 9,000 0 0.00%
辦理民眾法律扶助業務接洽及陪同法官、檢察官、律師、學
者、專家等人員旅費。
3×8 人×天 350 8,400 8,400 0 0.00%
督導及考核鄉鎮市辦理民防團隊常年訓練及陪同上級人員視
察等業務旅費。
3×10 人×天 350 10,500 10,500 0 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160 160 16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