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241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
廢管科
預算金額
123,95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廢棄物管理、資源回收、垃圾處理、廚餘及巨大廢棄物回收處理再利用等工作。2.辦理回收物資補貼及運費補助等工作。 3.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廢汽機車拖吊保管場、巨大廢棄物資源回收再生場(廠)營運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妥善處理本縣各鄉鎮廢棄物全年約10,000公噸,並回收廚餘全年約4,800公噸及巨大廢棄物約500公噸,促進資源永續利用,預計達成資源回收率51﹪、垃圾回收率60﹪之目標,以維護環境整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2 環保維護 縣款52,560,000元,收支併列71,393,000元 123,953,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1,681,000元 1,681,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230,336
約僱人員2人薪資。 2×12 人×月 51,264 1,230,336
1030 獎金 153,792
年終工作獎金。 2×1.5 人×月 51,264 153,792
1035 其他給與 32,000
休假補助費。 2×1 人×年 16,000 32,000
1040 加班費 46,400
1.執行廢棄物管理、資源回收   、垃圾處理、廚餘及巨大廢
   棄物多元再利用等環保相關
   工作加班費延長工時費等。
2×31 人×時 197 12,224
2.約僱人員2人未休畢慰勞假  (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
   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編列)
1 年 34,176 34,17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1,272
提撥離職儲金。 2×12 人×月 2,553 61,272
1055 保險 157,200
1.健保補助費。 2×12 人×月 2,600 62,400
2.勞保補助費。 2×12 人×月 3,950 94,800
2000 業務費 縣款26,199,000元,收支併列71,393,000元 97,59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90,000
本局員工及鄉鎮公所環保人員參加廢棄物相關訓練講習會
等。
9×1 人×次 10,000 90,000
2006 水電費 1,500,000
1.大洋垃圾掩埋場水費。 12 月 5,000 60,000
2.大洋垃圾掩埋場及廚餘場等   電費。 12 月 78,333 940,000
3.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   環再利用計畫水電費(離島
   基金補助款收支對列50萬
   元)。
12 月 41,666 500,000
2009 通訊費 27,000
大洋場等電話通訊費。 12 月 2,250 27,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0
配合業務執行車輛及器具等裝設監控設備GPS租賃費用 1 年 50,000 50,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828,262
1.約用人員2人全年薪資。 2×12 人×月 35,590 854,160
2.約用人員2人年終工作獎金 2×1.5 人×月 35,590 106,770
3.約用人員2人全年勞健保費   及勞退基金。 2×12 人×月 7,150 171,600
4.臨時工10人薪資及年終獎金  (其中65萬5千元為推動廢棄
  物源頭減減量及強化分類回
  收補助計畫縣配合款)。
10×264 人×日 1,674 4,419,360
5.臨時工10人全年勞健保費及   勞退基金。 10×12 人×月 6,500 780,000
6.約用人員業務加班費。 2×12.5 人×時 200 5,000
7.約用人員2人未休假轉工資   費。 1 年 21,372 21,372
8.按日計資人員3人薪資、不休假獎金、勞健保及勞退金辦
理廢棄物處與再利用及相關轉
運監督計畫執行大洋場廚餘廠
鍋爐及重機械相關業務之人力
費用(離島基金計畫113年金門
縣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利用計
畫縣配合款167萬元)。
3×264 人×日 2,108 1,670,000
9.約用人員1人薪資、獎金、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113年
  源頭管理及物料資源循環
  業務推動計畫環保署補助
  款收支併列)。
1 年 800,000 8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0,000
1.聘請專家學者或律師提供   環保諮詢審查費等及專題
   演講或授課鐘點費等相關
   費用。
45×1 人×次 2,000 90,000
2039 委辦費 80,790,000
1.各垃圾掩埋場鄰近村莊居民   健康檢查。 1 年 1,500,000 1,500,000
2.委託辦理本縣廢棄物管理及   稽查管制計畫。 1 年 3,500,000 3,500,000
3.支付自來水廠垃圾清除處理   費隨水代徵費用。 1 年 1,000,000 1,000,000
4.委託辦理大洋區域性一般廢   棄物衛生掩埋場環境監測計
   畫及各鄉鎮垃圾場滲出水及
   地下水監測井水質採樣檢測
1 年 2,200,000 2,200,000
5.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   環再利用計畫(離島基金補
   助款收支併列3,670萬元)。
1 年 36,700,000 36,700,000
6.委託辦理本縣各鄉鎮垃圾轉   運台灣本島處理之監督管理
   及掩埋場營運管理查核計畫
  (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
   利用計畫縣配合款)。
1 年 5,000,000 5,000,000
7.辦理本縣垃圾廢棄物轉運台  灣本島處理之委託轉運費用
  2,425萬8千元(多元垃圾處
  理計畫環保署補助款收支
  併列)。
1 年 24,258,000 24,258,000
8.辦理源頭滅量及強化分類回   收補助計畫(環保署補助款
   匡列196萬5千元)。
1 年 1,965,000 1,965,000
9.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  理計畫(環保署補助款匡列
  350萬元、縣配合款116萬
  7千元)。
1 年 4,667,000 4,667,000
2051 物品 3,050,738
1.購置資源回收器具及廢棄物   管理等器具或用品等。 1 年 100,738 100,738
2.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   汽機車拖吊保管場、資源回
   收再生場(廠)用具、器材及
   污水處理藥劑等。
1 年 200,000 200,000
3.因應重大疫情或災害發生時   ,執行緊急狀況之廢棄物收
   集清理工作所需物品或防護
   耗材等。
1 年 50,000 50,000
4.辦理廚餘及巨大回收再利用   購置廚餘回收桶、清潔防護
   配備、修繕零件耗材及相關
   器具用品等相關費用。
1 年 400,000 400,000
5.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利用計畫大洋場廚餘廠鍋
爐及重機械用品(離島基金補
助款收支併列60萬元)。
1 年 600,000 600,000
6.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   汽機車拖吊保管場、資源回
   收再生場(廠)機具油料等。
1 年 300,000 300,000
7.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利用計畫大洋場廚餘廠鍋
爐及重機械油料費(離島基金
補助款收支併列140萬元)。
1 年 1,400,000 1,4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26,000
1.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   環再利用計畫雜支費(離島   基金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
   利用縣配合款30萬元)。
1 年 300,000 300,000
2.處理一般公務等之文具、紙   張、印刷、宣導及其他雜支
   ,環保專家來金指導視察、
   參訪及人員赴台接洽公務作
   業費及各種相關環保什支費
   等。
1 年 150,000 150,000
3.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   廢汽機車拖吊保管場、巨大
   廢棄物資源回收再生場(廠)
   委託電氣、消防設備及公共
   安全檢測等。
2 次 30,000 60,000
4.本局大洋垃圾掩埋場(含附   屬設施)之電子監控保全工
   作費用。
12 月 8,000 96,000
5.辦理廚餘及巨大回收再利用   宣導、材料成品檢測等費用
   及其他雜支等。
1 年 120,000 12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20,000
1.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汽機車拖吊保管場、巨大垃圾
資源回收再生場(廠)管理室等
房屋建築及其附著物保養、維
修(護)等。
1 年 350,000 350,000
2.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   環再利用計畫房屋及其附
   著物保養維修(離島基金
   補助款收支對併27萬元)。
1 年 270,000 27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00,000
1.垃圾掩埋場、廚餘堆肥場、汽機車拖吊保管場、傢俱再生
場(廠)車輛機具維修養護等。
1 年 300,000 300,000
2.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利用計畫大洋場廚餘廠鍋
爐及重機械機具維修等(離島
基金補助款收支併列140萬
元)。
1 年 1,400,000 1,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1.赴台澎金馬參加會議、洽公  、受訓、參訪環保建設業務
  之差旅費等。
6×4 人×次 5,000 12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24,680,000元 24,680,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24,460,000
1.補助委託金湖鎮公所及烈嶼   鄉公所執行垃圾處理工作之
   掩埋場所需雇用技工、操作
   營運維護費用及土地租金等
1 年 18,500,000 18,500,000
2.辦理金門縣廢棄物處理及循   環再利用計畫補助各鄉鎮
   公所處理滅火器等(離島
   基金廢棄物處理及循環再
   利用縣配合款46萬元)。
1 年 460,000 460,000
3.補助鄉鎮公所裝設垃圾車監  控設備暨民眾服務系統(App)
  租賃費用。
1 年 500,000 500,000
4.依「金門縣公有區域性廢棄   物轉運處理設施營運階段提
   供回饋金自治條例」規定對
   鄉鎮公所給付回饋金。
1 年 5,000,000 5,000,000
4075 差額補貼 100,000
補助從事廢輪胎、廢乾電池、廢日光燈管、廢農藥容器、廢
鋁箔包等資源物資回收之單
位、團體及個人。
1 年 100,000 1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0,000
核發「金門縣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獎
金」。
1 年 20,000 2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0,000
補助本縣資源回收機構資源物資回運費等。 1 年 100,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