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2.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二冊)第98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各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金城鎮戶政事務所
預算金額
5,05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戶政登記2.核發戶籍證明文件3.辦理戶口校正4.辦理人口統計5.門牌編訂等。
預期成果
 1.各項戶政業務均依照有關法令推展,並依實際需要印製各種書表,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2.辦理各項戶籍登記、印鑑登記、門牌編訂。3.辦理各種文件核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印鑑 證明、門牌證明。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1 戶政業務 縣款5,055,000元 5,055,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60,000元 60,000
1040 加班費 60,000
辦理結婚、離婚登記及門牌編釘各項業務等員工超時加班
費。
4×50 人×時 300 60,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4,995,000元 4,99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對現職員工參加公私立訓練機構研習課程所需補貼之相關教
材、膳宿及交通等費用
5×1 人×次 2,000 10,000
2006 水電費 120,000
各戶政事務所辦公場所電費。 12 10,000 120,000
2009 通訊費 50,000
因電腦化所需網路通訊費、數據機交換等相關費用。 12 833 10,000
傳真、電話、電報等相關費 12 2,916 35,000
用。 0
寄發郵件所需支付之費用。 12 416 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000
薪資系統使用諮詢服務費(每年6000元) 1×1 年×所 6,000 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15
戶政事務所公務機車燃料使用費(燃油1台) 1×1 年×輛 315 315
2027 保險費 3,146
戶政事務所公務機車保險費。(燃油1台、電動1台) 1×2 年×輛 573 1,146
各項財物保險費等。 1 2,000 2,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098,213
戶政事務所僱用約用人員薪資(金城7員) 7×12 人×月 35,481 2,980,440
戶政事務所僱用約用人員勞工退休金機關負擔 7×12 人×月 2,200 184,800
戶政事務所僱用約用人員勞保費機關負擔 7×12 人×月 3,150 264,600
戶政事務所僱用約用人員健保費機關負擔 7×12 人×月 1,800 151,200
約用人員超時業務加班費。 7×30 人×時 161 34,000
戶政事務所約用人員年度不休假加班費。 1 76,038 76,038
戶政所因應全面換發身份證超時加班費。 7×30 人×時 164 34,580
各戶政所約用人員年終獎金 7×1.5 人×月 35,481 372,555
2051 物品 450,000
各戶政事務所因公務用各項消耗品之購置。包含文具紙張、
電腦及週邊設備之耗材、衛
生、水電器具用品耗材、防護
等用品及圖書、報章雜誌之購
置費用等。
1 261,888 261,888
制作金門縣縣民卡業務,所需 1 150,000 150,000
紙張、製卡機色帶與轉印膜及
護膜等耗材費。
0
各戶政事務所公務機車油料費。(燃油1台) 12×1 月×輛 676 8,112
因公務用依財物標準分類所定之各項非消耗品等購置費用。 1 30,000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0,782
金城所782元補至千元金寧所352元補至千元
金湖所763元補至千元
金沙所54元補至千元
烈嶼所479元補至千元
1 782 782
各戶政所編列志工人員交通誤餐費。 1 50,000 50,000
各戶政事務所門牌製作費。 1 25,000 25,000
因業務需要製作戶口名簿袋。 1 50,000 50,000
各戶政事務所書表印製、清潔、廣告、環境佈置及各項雜
支等。
1 15,000 15,000
辦理自然人憑證IC卡手續費及相關支出等 。 1 10,000 1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00
金城所辦公廳舍等之修繕維護。
烈嶼所汰換矽酸鈣天花板
1 10,000 1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544
戶政事務所公務機車養護費。(燃油1台、電動1台) 1×2 年×輛 1,700 3,400
因公務需要辦公器具養謢費(如影印機、電腦、印表機等
事務機器)。
3×1 人×年 1,048 3,14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
非屬車輛及辦公器具之設備保養維修費。 1 30,000 30,000
2072 國內旅費 60,000
員工赴台參加會議等差旅費。 4×3 人×次 5,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