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2.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二冊)第96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各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烈嶼鄉戶政事務所
預算金額
3,725,000 元(
計畫內容
 各戶政所置主任、戶籍員及工友各一人,課員(金城、金寧、金湖所各一人)承辦戶政業務,依照工作計畫實施。
預期成果
 加強推展行政革新,以利推行各項業務及宣導政令。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1 行政業務 縣款3,725,000元 3,725,000
1000 人事費 縣款3,539,000元 3,53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20,396
戶政事務所職員薪俸。 2×12 人×月 80,016 1,920,39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76,960
戶政事務所工友薪俸。 1×12 人×月 48,080 576,960
1030 獎金 492,203
戶政事務所職員及工友考績獎金。 3×1 人×年 85,397 256,193
戶政事務所職員及工友年終工作獎金。 3×1.5 人×月 52,446 236,010
1035 其他給與 48,000
戶政事務所職員休假補助款等。 3×1 人×年 16,000 48,000
1040 加班費 111,999
烈嶼所440元補至千元 1 440 440
戶政事務所職員及工友不休假加班費。 1 111,559 111,55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51,032
戶政事務所職員退休撫卹提撥金。 2×12 人×月 6,293 151,032
1055 保險 238,410
戶政事務所職員之健康保險補助費。 2×12 人×月 4,684 112,432
戶政事務所工友之健康保險補助費。 1×12 人×月 2,347 28,169
戶政所職員及工友健保補充保費 3×12 人×月 316 11,398
戶政事務所職員之公務人員保險補助費。 2×12 人×月 1,642 39,420
戶政事務所工友之勞工保險補助費。 1×12 人×月 3,915 46,991
2000 業務費 縣款186,000元 186,000
2030 兼職費 36,000
兼人事管理員兼職費用 1×12 人×月 3,000 36,000
2051 物品 50,000
依財物標準分類所定非消耗品之購置費用等。 1 50,000 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00
各戶政事務所為秋、春節員工禮品發送、員工慶生會及辦理
各項文康活動
3×1 人×年 3,000 9,000
各戶政事務所四十歲以上編制員工健康檢查費。 1×1 人×年 7,000 7,000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編列約用人員福利措施」(4*3,
000=12,000元)。
4×1 人×年 3,000 12,000
2093 特別費 72,000
因公務所需之應酬捐贈等費用。 12×1 月×所 6,000 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