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政風處
預算金額
4,168,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政風業務。2.透過專題演講及反貪活動,向員工宣導政風法令,向民眾宣揚公共服務並擴大社會參與。 3.針對易滋弊端業務,發掘弊端,依法處理以提升行政效率。 4.培養員工公務機密暨安全維護觀念與作法,防止洩密事件發生及協助處理機關陳情請願案件,以維 機關安全。 5.落實陽光法案,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提高授權查調比例。 6.縣負擔4,084千元,特別統籌分配稅84千元。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政風法令宣導 縣庫負擔1,311,000元,收支併列84,000元(中央補助84,000元) 1,395,000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1,311,000元,收支併列84,000元(中央補助84,000元) 1,395,000 1,850,000 -455,000 -24.59%
2003 教育訓練費 15,000
參加各項研習、教育訓練等差旅費。 1 15,000 15,000
2009 通訊費 12,000 12,000 0 0.00%
辦理政風廉政宣導郵資及電話費。 12 1,000 12,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1,000 21,000 0 0.00%
辦公器具影印機月租費。 3 7,000 21,000 21,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5,000
廉政志工投保意外之保險費。 1 15,000 1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3,000 16,000 87,000 543.75%
外聘廉政會報委員、社會參與專家學者座談出席費。 6 2,500 15,000
辦理本縣政風人員專業教育訓練外聘講師鐘點費。 1 32,000 32,000
辦理社會參與及廉政宣導教育訓練外聘講師鐘點費。 1 40,000 40,000
辦理志工人員教育訓練。 1 16,000 16,000
2051 物品 60,000 60,000 0 0.00%
訂閱及購置法務書藉及報費。 1 30,000 30,000
廉政業務用文具紙張、資訊設備等耗材。 1 30,000 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36,000 130,000 1,006,000 773.85%
辦理廉政會報及社會參與企業誠信宣導講習。 1 80,000 80,000
辦理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推動社會參與及廉政宣導活動
費。
1 180,000 180,000
辦理本處擴大處務會議、全縣政風人員暨兼辦政風業務人
員、廉政志工教育訓練費。
1 70,000 70,000
辦理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反貪倡廉宣導及社會參與校園深
耕宣導等宣導品。
1 100,000 100,000
加強廉政志工服務計畫「宣導服務」、「全民督工」、「校
園深耕」等專案勤務。
1 100,000 100,000
落實13鄉鎮市公所採購人員正確法律觀念及公務員廉政倫理
規範,健全採購輔導機制導正
監察院稽核缺失態樣。
1 100,000 100,000
辦理食安五環改善政策食品安全業務等稽查相關費用。〈政
風02〉〈特別統籌〉
1 84,000 84,000
針對採購廉能議題製作中文、阿美族語、客家語、布農族語
及太魯閣族語等宣導動畫,推
廣廉能議題。
1 222,000 222,000
辦理企業誠信宣導,「機關廉能透明公約」及行政透明措施 1 200,000 200,000
研討等活動。 0
2072 國內旅費 33,000 30,000 3,000 10.00%
參加會議、業務聯繫會報、檢討會、主管會報及邀請專家學
者等旅費。
1 20,000 20,000
督導考核政風業務、專案業務稽核及工程抽查驗、社會參與
及廉政宣導等旅費。
1 13,000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