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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預算金額
1,000,000 元(
計畫內容
 71年度積欠土地增值稅應撥還中央住宅基金(省國宅基金)積欠款,尚餘61,137,735元未撥款,本年度先行編列1,000,000元。
預期成果
 分期償還71年度積欠土地增值稅應撥還中央住宅基金(省國宅基金)款項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1,000,000元 1,000,000
3045 投資 1,000,000
71年度積欠土地增值稅應撥還中央住宅基金(省國宅基
金),尚餘61,137,735元未撥
繳,本年度先行編列1,000,000
1 1,000,000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