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大內區公所
承辦單位
臺南市大內區公所
預算金額
10,608,000 元()
計畫內容
管理維護區內道路、新設路燈、辦理烏山頭水質水量保護區道路排水工程等,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預期成果
管理及維護公共設施功能,以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9,430,000元,收支併列1,178,000元 | 10,608,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10,608,000 | ||||
| 1.區內道路及相關公共設施改善維護等工程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271,000 元 |
1 | 年 | 8,200,000 | 8,200,000 | ||
| 1.辦理烏山頭水質水量保護區道路排水工程等(114年度烏山 頭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回 饋計畫,依據經濟部水利署 113年5月10日經水事字第 11331035860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算工程管理費計35,980元 |
1 | 年 | 1,028,000 | 1,028,000 | ||
| 1.路燈新設等經費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
1 | 年 | 1,230,000 | 1,230,000 | ||
| 算工程管理費計43,050元 | 0 | |||||
| 1.辦理烏山頭水質水量保護區路燈設置等(114年度烏山頭水 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回饋計 畫,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3年5 月10日經水事字第 11331035860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 算工程管理費計5,250元 |
1 | 年 | 150,000 |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