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15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預算金額
4,920,01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雨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2.辦理本市各水質淨化廠等工程。3.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維護工程及緊急搶修等工程。
預期成果
 推動下水道建設,提昇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污水新建業務 市款452,943,000元,收支併列3,241,434,000元 3,694,377,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452,943,000元,收支併列3,241,434,000元 3,694,377,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3,694,377,000
1.辦理污水管線緊急搶修作業,總經費70,000,000元,分
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35,000,000元、115年度編列
35,000,000元)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
1 35,000,000 35,000,000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700,000元,114年度編列
850,000元。
0
1.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第六期-建設經費,總經費
22,489,925,000元,補助款
19,566,235,000元、市款
2,923,690,000元,分年編列預
算辦理(110年度編列
2,312,568,000元、111年度編
列3,066,782,000元、112年度
編列3,518,095,000元、113年
度編列4,273,074,000元、114
年度編列3,659,377,000元、
115年度編列5,660,029,000
元),其中114年度編列
3,659,377,000元,補助款
3,241,434,000元、市款
417,943,000元,依據內政部營
建署110年9月28日營署水字第
1100075160號函、111年6月27
日營署水字第1111135313號
函、內政部112年8月17日台內
營字第1120810789號函、113
年8月8日台內國字第
1130808966號函及113年8月19
日台內國字第1130809253號函
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
項目,依工程總價以0.5%~3.
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
116,099,000元,114年度編列
18,890,000元(包含出國經費
742,000元)。
1 3,659,377,000 3,659,3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