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7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預算金額
134,5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警察行政業務:(1)勤務規劃、分駐(派出)所設置、警力配備、警察服制、警械管制、設備 標準、警察勤務、勤前教育、特殊任務警力、取締電子遊戲場涉嫌賭博工作、取締妨害風 化(俗)工作、職務協助等事項。(2)所屬警察機關之遴用人員安全查核、推展社會安全防護、 偵防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社會治安調查、安全資料查詢、支援機場、港口遭受劫持、破壞 事件應變處理與演習等事項。(3)員警申訴、考核、教育輔導、違法犯紀查處、傷殘死亡慰 問救助,改善員警服務態度、各種勤務、特種勤務警衛暨首長警衛之督導考核等事項。(4)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活動之調查處理、國(外)賓安 全維護、涉外治安案件處理及情報蒐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核發、兩岸交流涉及警察事 務之綜合事項等事項。 2.訓練業務:警察教育訓練進修、警察學術倡導及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之策劃、執行與評 核等事項。 3.民防管制業務:防情業(勤)務規劃、執行、演(訓)練、防情通訊設備、遙控警報系統管 理、空襲防護與演習、防情傳遞、警報發放等規劃督導、協助重大災害搶救督導等事項。 4.鑑識及犯罪預防業務:(1)刑案現場勘察、證物督導管控、證物檢驗、鑑定、防爆勤務、 現場勘察與鑑識技術研究發展、教育訓練等事項。(2)犯罪預防工作、宣導及訓練、居家安 全檢測、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管理、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測等事項。 5.保安及防治業務:(1)保安警備措施規劃與督導、選舉及慶典治安維護、集會遊行秩序維 護、義勇警察組訓與運用、戰時警務工作、恐怖活動防處、警衛安全、推行守望相助、協 助軍事動員等事項。(2)勤區訪查、社區治安之規劃推行、失蹤人口查尋、民防組訓、民防 團隊督導及其他有關戶口業務等事項。  6.出席國際會議及考察:參加國際槍械執法教官協會訓練,學習各種槍械專精使用及教學技 術、警械及執法戰術觀念教學應用。
預期成果
按計畫執行,維護社會治安,有效打擊犯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7 民防管制業務 市款2,533,000元,收支併列282,000元 2,815,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2,533,000元,收支併列282,000元 2,815,000
2006 水電費   805,000
防空警報台電力 1 805,000 805,000
2009 通訊費   34,000
防情專線及衛星電話費等 1 34,000 34,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40,000
無線電頻率使用及執照費等 1 540,000 540,000
2051 物品   268,000
防情警報設施電池等耗材 1 170,000 170,000
內政部補助辦理114年度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
通訊備援中程計畫(補助款
82,000元、市款16,000元,依據
內政部113年7月15日內授警字
第1130872724號函辦理)
1 98,000 98,000
  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7,000
印製防災、萬安演習、防情作業等各項簿冊及講習、演習、
災害應變小組開設相關經費
1 407,000 40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1,000
警報系統設備、防情器材設備維護及防空警報器鐵塔及附屬
設施維護費(收支對列200,000
元)
1 761,000 7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