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預算金額
134,5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警察行政業務:(1)勤務規劃、分駐(派出)所設置、警力配備、警察服制、警械管制、設備
標準、警察勤務、勤前教育、特殊任務警力、取締電子遊戲場涉嫌賭博工作、取締妨害風
化(俗)工作、職務協助等事項。(2)所屬警察機關之遴用人員安全查核、推展社會安全防護、
偵防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社會治安調查、安全資料查詢、支援機場、港口遭受劫持、破壞
事件應變處理與演習等事項。(3)員警申訴、考核、教育輔導、違法犯紀查處、傷殘死亡慰
問救助,改善員警服務態度、各種勤務、特種勤務警衛暨首長警衛之督導考核等事項。(4)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活動之調查處理、國(外)賓安
全維護、涉外治安案件處理及情報蒐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核發、兩岸交流涉及警察事
務之綜合事項等事項。
2.訓練業務:警察教育訓練進修、警察學術倡導及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之策劃、執行與評
核等事項。
3.民防管制業務:防情業(勤)務規劃、執行、演(訓)練、防情通訊設備、遙控警報系統管
理、空襲防護與演習、防情傳遞、警報發放等規劃督導、協助重大災害搶救督導等事項。
4.鑑識及犯罪預防業務:(1)刑案現場勘察、證物督導管控、證物檢驗、鑑定、防爆勤務、
現場勘察與鑑識技術研究發展、教育訓練等事項。(2)犯罪預防工作、宣導及訓練、居家安
全檢測、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管理、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測等事項。
5.保安及防治業務:(1)保安警備措施規劃與督導、選舉及慶典治安維護、集會遊行秩序維
護、義勇警察組訓與運用、戰時警務工作、恐怖活動防處、警衛安全、推行守望相助、協
助軍事動員等事項。(2)勤區訪查、社區治安之規劃推行、失蹤人口查尋、民防組訓、民防
團隊督導及其他有關戶口業務等事項。
6.出席國際會議及考察:參加國際槍械執法教官協會訓練,學習各種槍械專精使用及教學技
術、警械及執法戰術觀念教學應用。
預期成果
按計畫執行,維護社會治安,有效打擊犯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7 | 民防管制業務 | 市款2,533,000元,收支併列282,000元 | 2,81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市款2,533,000元,收支併列282,000元 | 2,815,000 | |||
| 2006 | 水電費 | 805,000 | ||||
| 防空警報台電力 | 1 | 年 | 805,000 | 80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4,000 | ||||
| 防情專線及衛星電話費等 | 1 | 年 | 34,000 | 34,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540,000 | ||||
| 無線電頻率使用及執照費等 | 1 | 年 | 540,000 | 540,000 | ||
| 2051 | 物品 | 268,000 | ||||
| 防情警報設施電池等耗材 | 1 | 年 | 170,000 | 170,000 | ||
| 內政部補助辦理114年度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 通訊備援中程計畫(補助款 82,000元、市款16,000元,依據 內政部113年7月15日內授警字 第1130872724號函辦理) |
1 | 年 | 98,000 | 98,000 | ||
| 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07,000 | ||||
| 印製防災、萬安演習、防情作業等各項簿冊及講習、演習、 災害應變小組開設相關經費 |
1 | 年 | 407,000 | 407,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61,000 | ||||
| 警報系統設備、防情器材設備維護及防空警報器鐵塔及附屬 設施維護費(收支對列200,000 元) |
1 | 年 | 761,000 | 76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