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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預算金額
578,494,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提高農地利用效能、改善農村社區品質,作為實現農業政策發展基石。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316,415,000元,收支併列262,079,000元 578,494,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578,494,000
1.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
新改善計畫之辦理善化(六)、新
營(十三)、後壁(十八)等3區早期
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
面積102公頃,每公頃253,000元
及耕作版橋工程每公頃10,000元
,總經費26,826,000元,補助款
21,935,000元、市款3,871,000元、
版橋1,020,000元,採一次發包,
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度編列
8,048,000元,114年度編列
18,778,000元),其中114年度編列
18,778,000元,補助款15,354,000
元、市款2,710,000元、版橋
714,000元,依據內政部112年7月
4日台內地字第1120264375號函辦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2.5%~3.5%估算
工程管理費計1,141,253元,114年
度編列798,878元
1 18,778,000 18,778,00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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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1.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之辦理六甲(十三)、
西港(十六)、鹽水(十八)等3區早
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
程面積399公頃,每公頃253,000
元及耕作版橋工程每公頃10,000
元,總經費104,937,000元,補助
款85,805,000元、市款15,142,000
元、版橋3,990,000元,採一次發
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度
編列31,481,000元,114年度編列
73,456,000元),其中114年度編列
73,456,000元,補助款60,064,000
元、市款10,599,000元、版橋
2,793,000元,依據內政部112年8
月30日台內地字第1120265823號
函、內政部112年10月19日台內地
字第1120266760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2.5%~3.5%估算
工程管理費計4,022,706元,114年
度編列2,815,895元
1 73,456,000 73,456,000
1.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之辦理白沙屯(十二)、後壁(十九)、安定(六)、大屯(六)、西港(十七)、鹽水(十九)等6區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面積508公頃,每公頃430,000元及耕作版橋工程每公頃10,000元,總經費223,520,000元,補助款185,674,000元、市款32,766,000元、版橋5,080,000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67,056,000元,115年度編列156,464,000元),其中114年度編列67,056,000元,補助款55,702,000元、市款9,830,000元、版橋1,524,000元,依據內政部113年5月1日台內地字第1130262162號函、內政部113年5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30262433號函及內政部113年6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113號函辦理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依工程總價以2.5%~3.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8,562,500元,114年度編列2,568,750元 1 67,056,000 67,056,000
  0
1.依據農地重劃條例第37條規定編列已辦竣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
及農村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等
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1%~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7,654,000元
1 250,000,000 250,000,000
1.114年度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補助款106,447,000元、市款31,796,000元,依據農業部113年8月9日農會字第1130122388號函辦理)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3.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4,232,000元  1 138,243,000 138,243,000
1.113年度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補助款10,000,000元、
市款2,821,000元,依據農業部農
田水利署113年3月8日農水建字第
1138047138號函及臺南市議會113
年6月5日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3906號函同意墊付並辦理
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392,000元
1 12,821,000 12,821,000
1.辦理學甲區大灣農村社區土地
重劃計畫,總經費148,200,000元
,補助款118,560,000元、市款
29,640,000元,採一次發包,分年
編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18,140,000元,115年度編列
130,060,000元),其中114年度編
列18,140,000元,補助款
14,512,000元、市款3,628,000元,
依據農業部113年7月23日農會字
第1130122345號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1%~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3,997,939元,114年度
編列399,793元
1 18,140,000 18,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