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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18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議會
承辦單位
臺南市議會
預算金額
11,732,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召開臨時大會,審查市府及議員之提案或臨時動議及人民請願案,以表達民意並監督協助市政。
預期成果
 依法應市長、議長或議員三分之一以上請求時即召開,每次不超過十天,每年最多八次,在所定會期內完成各議案審查之法定程序。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00 人事費 市款4,560,000元 4,560,000
1035 其他給與 4,560,000
議員開會出席費每人每日1,000元 57×80 人x日 1,000 4,560,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7,172,000元 7,17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172,000
議員開會交通費每人每日1,000元 57×80 人x日 1,000 4,560,000
議員開會膳食費每人每日450元 57×80 人x日 450 2,052,000
開會費每日7,000元 80 7,000 5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