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災害準備金
承辦單位
主計處
預算金額
2,025,0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災害防救法、「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支用災害準備金審查原則」、「臺北市政府災害及緊急事件搶修作業要點」及「臺北市災害防救
規則」等相關規定,支應各項災民救助金、災區各項緊急搶救、災民安置與購置或租賃緊急救災工
作必需品等相關經費,以及災區復建或辦理防災措施、緊急事件等所需經費。
預期成果
有效達成災害防救之減災目標及災害發生時爭取緊急搶救時效,避免災害擴大,以維持公共設施之正常運作及功能,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災害準備金 | 較上年度預算數1,910,000,000元,增加115,000,000元。 | 2,025,000,000 | |||
| 6000 | 預備金 | 2,025,000,000 | ||||
| 6015 | 其他準備金 | 2,025,000,000 | ||||
| 編列災害準備金(經常門)如列數,並依災害防救法等相關 規定專案核准動支。 |
1 | 年 | 975,000,000 | 975,000,000 | ||
| 編列災害準備金(資本門)如列數,並依災害防救法等相關 規定專案核准動支。 |
1 | 年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