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3303木柵垃圾焚化廠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承辦單位
第二組、第三組、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勞安室
預算金額
139,593,000 元(
計畫內容
 人員維持費:依據本廠組織規程設定之預算員額,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規定編列用人費用。
預期成果
 1.人員維持費:推行既定政策,達成預期目標。2.一般業務:支援業務單位,協助達成本廠預期目標。3.會計業務:執行預算支出控管,達成工作績效,並節省公帑。4.人事業務:嚴格執行人事管理 及查核。5.政風業務:執行廉政業務,促進行政透明,節省公帑。6.資訊管理業務:加強本廠與其他 各機關及民眾聯繫管道,並減少人工作業,提高行政效率。7.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期可改善作業環 境,消除操作危害,保障作業人員之安全與健康。8.回饋中心業務:撙節人力、節省政府預算支出並 倡導市民正常休閒活動; 提升回饋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人事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321,000元,增加15,000元。 336,000
2000 業務費 33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36,000
人事業務報表等費用。 1 7,000 7,000
文康活動費。 103×1 人、年 3,000 309,000
退休人員退休紀念品。 4 5,000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