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2270衛生局第44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
健康管理科、疾病管制科、心理衛生科、醫事管理科、長期照護科
預算金額
520,55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輻射污染建築物住戶及民眾健康檢查計畫。
預期成果
 1.透過辦理各種預防保健服務,降低先天性缺陷並延長壽命,確保臺北市民身體健康。2.辦理禽畜業者上呼吸道感染及加強漢生病之照護;提升遠端視訊及藥癮治療之個案意願。 3.提升精神復健機構督導服務品質,建構完整精神疾病個案照護體系,提供市民就近專業心理諮商。 4.提升到院前心肺停止病患之存活率,並降低傷、殘死亡率。 5.確保長期照顧機構及產後護理機構之照護品質。 6.建立臺北市長期照護體系,提供民眾多元化的長照服務,達到完善長照安寧之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7 長照福利 較上年度預算數172,604,000元,減少29,464,000元。 143,140,000
2000 業務費 23,053,000
2006 水電費 171,643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公室場地電費等。 1 72,043 72,043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臺北市照顧管理中心辦公
室場地電費等。
1 99,600 99,600
2009 通訊費 402,716
辦理長期照護業務、失智症、社區個案衛教宣導等活
動郵寄郵資。
1 17,000 17,000
支援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公室服務專線、傳真機
等電話費。
1×1 部、月 72,000 72,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電話費、網路通訊、郵
資、快遞費、網路費等相關
費用。
1 313,716 313,71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55,046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辦公室場地租金、影印機
租金、租賃小型巴士至外縣
市參訪或評估及辦理活動場
地租金等費用。
1 455,046 455,046
2024 稅捐及規費 307,410
房屋稅(稻香合署大樓衛生局場地)。(新增) 1 307,410 307,410
2027 保險費 9,540
志工保險費。 53×1 人、年 180 9,54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720,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
資源」聘用16名行政人員辦
理本計畫因年度終結或契約
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所發給
工資。(新增)
1 164,488 164,488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
資源」聘用16名行政人員辦
理本計畫之勞保、健保、提
撥勞退準備金等費用。(新增)
1 1,555,512 1,555,51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57,800
辦理長期及弱勢照護、失智症專家會議、督考等專家學
者出席費。
240 人次 2,500 600,000
護理機構暨長照機構督考輔導、諮詢、訓練及共識會、
研討會及長期照顧資訊整合
系統專案會議等委員出席
費。
380 人次 2,500 950,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長照相關會議邀請專家出
席費用。
16 人次 2,500 40,000
長期照護相關業務、照顧者培訓及失智症專業人員等講
師鐘點費。
111 2,000 222,000
辦理失智症宣導及社區病患衛教活動等講師鐘點費。 65 2,000 130,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長期照顧相關訓練、研
習、講座講師鐘點費。
18 2,000 36,000
住宿式長照機構委託經營費用: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核
財務報表。
1 700,000 700,000
東明住宿式長照機構委託經營費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費用。
1 42,000 42,000
東明住宿式長照機構委託經營費用:消防檢查需改善項
目費用及其簽證費用。
1 37,800 37,800
2039 委辦費 15,425,000
委託專業團體辦理長照失能評估業務。 1 2,720,000 2,720,000
委託機關團體辦理長期照顧人員認證等。 4500 90 405,000
辦理長期照護、失智症居家照護課程、專業人員訓練、
失智網絡或失智友善社區推
廣等相關業務經費。
1 2,000,000 2,000,000
辦理1966長照服務專線所需費用。
1.臨時人員費:6,654,377元。
2.行政管理費:298,000元。
3.雜支:47,623元。
1 7,000,000 7,000,000
辦理「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特約服務單位輔導訪查及辦
理失智人才培訓課程、聯繫
會議及失智據點輔導等相關
業務經費。
1 600,000 600,000
辦理住宿式長照機構促參規劃總顧問(含秀山長照園區)。
本項係113-114年度連續性計
畫,總經費5,000,000元,除
至上年度已編列4,200,000
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
800,000元,其各年度資金需
求詳如後附分年資金需求
表。
1 800,000 800,000
辦理「臺北市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知曉度及使用意願與需
求之調查研究」委託研究計
畫所需相關費用。(新增)
1 1,900,000 1,900,000
2051 物品 34,108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相關消耗品費用。
1 24,208 24,208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計
畫所需平板相關設備費用。
1 9,900 9,9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3,674
辦理長期照護業務相關之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291 人次 120 34,920
辦理長照機構、失智症、志工及長期與弱勢照護等業務
用文具紙張、雜支等。
1 192,515 192,515
辦理長期與弱勢照護業務等宣導材料、文具紙張、手冊
及宣導品製作、獎牌及場地
佈置等相關費用。
1 265,510 265,510
弱勢團體照護活動之業務費及交通費等相關經費。 1 7,568 7,568
護理機構安全研討會、宣導、督考及評鑑文具印刷、
獎品及績優機構獎牌等費
用。
1 60,000 60,000
辦理長期照護、失智症或特殊照護國際研討會等場地租 1 150,000 150,000
借、佈置、清潔、茶水費及
雜支等相關業務費用。
0
辦理長期照護及志工活動、考評等獎勵費用。 1 70,000 70,000
志工餐點及交通補助。 1550 人次 150 232,500
辦理失智症宣導及社區病患衛教活動場地佈置、清潔、
保險及茶水費等。
1 60,000 60,000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公室場地清潔費、保全費、
大樓維護費、管理費等。
1 105,957 105,957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油墨、碳粉、紙張、文具
等。
1 38,900 38,9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相關年度報告、推廣單
張、文宣、海報、工作手
冊、資源手冊、通知單、講
義、證書等。
1 64,140 64,14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103 人次 100 10,3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其他費用,如學分申請
費、審查費、訪視用品等相
關雜支費用。
1 10,000 10,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辦公室場地清潔費、管理費
等。
1 181,364 181,36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7,9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所需
辦公室電腦、平板電腦、影
印機、印表機、傳真機、電
話線路、多功能事務機碎紙
機及其他等設備維護費。
1 17,900 17,9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00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辦公室空調、冷氣機等相
關設備維護費。
1 9,000 9,000
2072 國內旅費 48,050
長期照護業務、失智症等其他特殊照護業務聯繫、研習
等出差旅費。
1×27 人、天 1,550 41,85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所
需參加長照相關會議、推廣
長照服務、聯繫會議、差旅
費及外聘專家、講師交通費
等。
1×4 人、天 1,550 6,200
2081 運費 3,820
辦理長期照護業務教材、教具搬運費用。 1 3,820 3,820
2084 短程車資 207,293
長期照護業務所需短程車資。 1 1,980 1,980
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強化照顧管理人力資源計畫」照
管專員外出訪視所需車資等
交通費。
1 205,313 205,313
4000 獎補助費 120,087,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0,087,000
辦理中央補助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計畫之特約單位-A碼
照顧管理及政策鼓勵服務
(AA01、AA02)縣市自籌款
費用。
1 27,925,656 27,925,656
辦理補助臺北市長照特約單位其他長照2.0專業服務及喘
息服務費。
1 4,732,275 4,732,275
辦理中央補助臺北市長照特約單位長照2.0專業服務及喘
息服務縣市自籌款費用。
1 45,654,769 45,654,769
補助具有社區或居家照護、復健經驗之專業機構團體辦
理社區復健服務相關業務經
費。
1 6,000,000 6,000,000
補助醫療機構辦理補助失智症篩檢及確診個案需求評估
等相關費用。
1 1,300,000 1,300,000
補助具有社區照護之專業機構團體辦理其他失智照護服
務費用。
1 5,500,000 5,500,000
中央補助具有社區照護之專業機構團體辦理失智照護服
務計畫縣市自籌款費用。
1 8,174,300 8,174,300
辦理臺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補助複雜性個案
管理服務方案。
1 10,000,000 10,000,000
辦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補助私立住宿長照機構要點」
之機構補助費用(經常門)。
1 2,700,000 2,700,000
辦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補助私立住宿長照機構要點」
之機構補助費用(資本門)。
1 8,100,000 8,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