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3060民政局第5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自治行政科
預算金額
153,396,000 元(
計畫內容
 1.督導各區辦理里鄰長異動管理、里鄰長研習暨參觀活動及辦理里長福利等事項及資深里鄰長表揚。2.督導各區辦理召開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 3.審查區民活動中心之設置及里民活動場所空間補助。 4.辦理公民養成業務等事項。 5.督導各區辦理鄰里公園業務。 6.辦理民生社區中心技藝研習班及場地申請使用及設備、機電安全、清潔等管理維護。
預期成果
 1.建立里鄰資料,掌握里鄰長動態、透過里鄰長研習參觀活動,增進其工作效能。2.透過各項會議及研習活動,培養里鄰長及地方民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能力。 3.審慎設置區民活動中心,辦理里民活動場所空間補助,擴大提供巿民活動空間。 4.建立市民參與市政預算的提案及審查機制。 5.辦理鄰里公園維護管理督導考核,提升鄰里公園環境品質。 6.管理民生社區中心場地及開辦技藝研習班,提供民眾運動及休閒活動場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 公民養成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6,455,000元,無增減。 6,455,000
2000 業務費 6,45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86,000
辦理公民養成業務工作學者、專家專案諮詢出席費。 100 人次 2,500 250,000
公民養成業務推廣教育課程講及相關活動之講師鐘點
費。
279 2,000 558,000
公民養成業務推廣教育課程講及相關活動之助理鐘點
費。
678 1,000 678,000
2051 物品 222,200
督導各區公所辦理公民養成業務所需文具用品及參考用
書等費用。
1 222,200 222,2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746,800
辦理公民養成業務執行及成果發表等相關費用。 1 3,063,640 3,063,640
督導各區公所辦理公民養成業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143 人次 120 17,160
辦理公民養成業務推廣教育課程等相關活動籌辦事務費
用。
1 1,666,000 1,6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