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039南港區公所第4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調解委員會
預算金額
99,423,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有關區務行政,公用財產管理與維護及辦理本所之研究考核發展工作、文書處理,及其他相關
預期成果
 1.區務行政依照工作計畫逐項依限完成,並加強行政革新,提高行政效率。2.縮短文書處理時限,簡化作業流程,強化計畫性施政的管考功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3.切實做到預算事前控制、事後審核,提升預算執行效能,務期預算與計畫配合。 4.強化機關組織功能,勵行分層負責,促進人力資源之有效運用管理,提升員工素質。 5.澄清吏治、革新政風,養成員工知法、守法、潔身自愛情操並提高員工保密警覺。 6.有效調解民間糾紛,減少訟源,促進社會和諧。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9 調解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997,000元,無增減。 997,000
2000 業務費 997,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10,000
調解委員出席會議交通費。 15×52 人、次 1,000 780,000
法律諮詢義務輪值律師出席交通費。
 
5×52 人次 500 13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7,000
調解委員研習會費用。  1 5,000 5,000
調解委員觀摩研習聯誼活動費。
 
17 4,000 68,000
調解委員開會費。 1×52 人、週次 180 9,360
調解業務宣導及表冊印製等費用。 1 3,440 3,440
委員特別案件出勤訪查費。 1×2×3 人、月、次 20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