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033大安區公所第56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承辦單位
社會課
預算金額
4,424,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補助標準以各區公所在保人數計算。2.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補助標準以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 準計算。
預期成果
 1.協助處理市民臨櫃申辦、強化辦理各項健保業務、電話諮詢及健保相關疑難問題解答。2.依法令於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接受中央各部會補助業務支出 較上年度預算數0元,增加4,424,000元。 4,424,000
0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辦理健保業務經費 449,000
2000 業務費 449,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47,500
健保業務行政事務費(臨時人員僱用費)。 1 447,500 447,5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00
健保業務行政事務費(其他費用)。 1 1,000 1,000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增列進位數500元。 1 500 500
02內政部補助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 3,975,000
2000 業務費 3,97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75,000
春節期間另發給里長事務補助費(新增)。 53×1.5 里、月 50,000 3,975,000